特写特讯!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:虚开发票、行贿行为终遭制裁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9 05:33:27 201 0条评论

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:虚开发票、行贿行为终遭制裁

江苏镇江 - 2024年6月12日,据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,宏达新材(sz002211)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江苏伟伦”)因犯虚开发票罪、单位行贿罪,被判处罚金共计180万元。

法院查明,2018年至2019年,江苏伟伦为虚增收入、利润,向某公司虚开专用发票33张,金额合计人民币1460余万元;2019年,江苏伟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向某国有单位提供巨额贿赂。

法院认为,江苏伟伦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,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,情节严重。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案件背景

江苏伟伦成立于2007年,注册资本8696万元,主要从事投资管理、高分子材料和机械设备贸易。2019年1月,上海鸿孜曾受让江苏伟伦持有的宏达新材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;2021年10月,根据法院判决,上海鸿孜又将持有的公司股票用于抵偿其所欠江苏伟伦债务,此次变动后,江苏伟伦成为宏达新材的控股股东,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变更为朱恩伟。

案件警示

近年来,随着国家对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,虚开发票、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。但仍有一些企业心存侥幸,铤而走险。宏达新材控股股东的违法行为,为相关企业敲响了警钟。

企业应当树立遵法守规意识,加强内部管理,杜绝类似行为发生。同时,相关部门也要加强执法力度,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,维护市场秩序,保护公平竞争。

原创新闻稿件:

《隔壁泰山》版权纠纷引热议 阿里郎组合维权获支持

近日,阿里郎组合与君乐天禧传媒因歌曲《隔壁泰山》的版权问题陷入纠纷,引发广泛关注。阿里郎组合发表声明,指责君乐天禧传媒未经授权擅自翻唱《隔壁泰山》等歌曲并用于商业演出,侵犯了其著作权。

据了解,《隔壁泰山》是阿里郎组合的代表作之一,自发行以来深受广大歌迷喜爱。然而,君乐天禧传媒却擅自组建名为“阿里郎组合”的团队,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,在各地商业演出中翻唱《隔壁泰山》等歌曲。

阿里郎组合在声明中表示,已多次向君乐天禧传媒发出警告,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但对方置若罔闻。因此,阿里郎组合决定依法维权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阿里郎组合的维权行动得到了许多网友的支持。不少网友表示,侵犯版权的行为应该受到严厉打击,希望阿里郎组合能够维权成功。

事件引发版权保护反思

《隔壁泰山》版权纠纷事件再次引发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。近年来,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自媒体的发展,侵权盗版现象屡禁不止。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,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。

业内人士建议,相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,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。同时,也要加强版权宣传教育,提高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。此外,还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,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更强有力的法治保障。

本事件启示

《隔壁泰山》版权纠纷事件也给原创作者提了个醒。原创作者应注意收集和保存创作证据,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维权。同时,也要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相信随着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,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将不断完善,原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也将得到更好的保障。

The End

发布于:2024-07-09 05:33:27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午间新闻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